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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也解读《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也动态2014.12.03

   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和住建部四部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全国28个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

   所谓“多规合一”是指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的相互融合,融合到一张可以明确边界线的市县域图上,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解决现有的这些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突出问题。

   这项试点如果广泛推进,有望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实现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也是改革政府规划体制,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基础。

四项试点任务

   《通知》要求试点、探索“多规合一”的具体思路,研究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多规合一”试点方案,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同时探索完善市县空间规划体系,建立相关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具体而言,提出了四项试点内容。

   首先,四部委要求合理确定规划期限。统筹考虑法律法规要求和各类规划的特点,探索确定统一协调的规划中期年限和目标年限,作为各类规划衔接任务的时间节点。以2020年作为规划的中期年限,研究探索将2025年和2030年作为规划中长期目标年限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其次,《通知》提出要合理确定规划目标。把握市县所处大区域背景,按照市县的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以及上位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目标,研究“多规合一”的核心目标,合理确定指标体系。

   第三,《通知》要求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引导城市人口、产业、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发展方向与布局重点,探索整合相关规划的控制管制分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形成合力的城镇、农业和生态空间布局,探索完善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控制管控措施。

   再者,四部委还要求,构建市县空间规划衔接协调机制。从支撑市县空间规划有效实施的需求出发,提出完善市县空间规划的建议,探索整合各类规划以及衔接协调各类规划的工作机制。

   对此,在9月底由环保部和发改委组织召开、9个试点参加的“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两部委明确提出,各试点要成立“多规合一”组织机构,围绕试点工作的背景、意义、工作方向,试点工作的机构与程序,规划编制内容,管控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等五个内容认真编制试点工作方案。

试点地区11月底上报方案

   《通知》确定了28个试点,分别为: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黑龙江省同江市、江苏省淮安市、江苏省句容市、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浙江省开化县、浙江省嘉兴市、浙江省德清县、安徽省寿县、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于都县、山东省桓台县、河南省获嘉县、湖北省鄂州市、湖南省临湘市、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广东省四会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西自治区贺州市、重庆市江津区、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四川省绵竹市、云南省大理市、陕西省富平县、陕西省榆林市、甘肃省敦煌市、甘肃省玉门市。

   根据《通知》的要求,上述试点需要研究制定试点方案,探索“多规合一”的技术路径和具体内容,在11月底之前上报四部委。

【来也解读

   来也公司对“多规合一”已经开展了多年的前瞻性探索,在浙江衢州国家旅游休闲区、浙江绍兴全域旅游目的地、福建永定客家土楼国际旅游目的地、福建福鼎旅游目的地、福建连城旅游目的地、福建宁化旅游目的地、云南建水国际旅游目的地、江西修水国家旅游休闲区、湖北宜昌点军区旅游功能区、湖南黔阳古城旅游度假区、湖南新化旅游目的地、四川大邑全域度假目的地、重庆万盛经济开发区旅游目的地等项目中不断贯彻和深化“多规合一”理念思路和实践方法,已经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多规合一”工作体系其中,本《通知》确认的28个试点之一——浙江省开化县正是衢州国家旅游休闲区的一部分,这标志着来也公司“多规合一”已经取得全国领先的阶段性成果。

   我们在“多规合一”的探索中发现问题,取得成果并作出展望,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促使综合性规划的产生。目前,我国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要由空间发展战略内容和五年发展纲要两部分组成,两者为指导与落实的关系,且相互反馈完善。其中空间发展战略内容由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落实衔接,五年发展纲要由城乡建设近期规划、土地利用近期规划、生态环境近期规划落实衔接。未来,可在各规划之上编制一个综合性的指导性规划,综合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以及人口和环境规划等内容。

   二是促使规划体系的全方位变革,包括规划行政体系和规划法律体系,如机构的合并和新建,以及相关法律的制订等。有些规划需经过同级人大批准,有些规划则是由上级或同级政府批准,因此,在“多规合一”的推进过程中,需要协调各类规划的审批程序,这就涉及到相关法律和法规的修改。

   三是促使主体功能区划在地方规划体系中更加落到实处,通过对多门类规划的统筹制定,将地方工作聚焦于所确定的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或禁止开发等主体功能定位,避免因“各自为规”造成利益诉求差异,影响主体功能实现。

   四是促使地方支柱产业在规划体系中发挥更大影响力,可以将支柱产业对于土地、资金、技术、人力等生产要素的配置需要纳入综合性顶层规划,令地方产业经济与社会民生紧密围绕支柱产业,切实、高效且可持续发展。

   五是促使对地方关键资源的切实保护,通过“多规合一”,避免工业、农业、房地产业等单一产业部门出于经济逐利诉求而过度开发自然、文化、生态资源,对其造成不可逆破坏,通过以旅游等适宜产业门类为主导,统筹保障关键资源的可持续性。

   未来,旅游业将有机会作为一些地区的支柱产业门类,在“多规合一”探索中扮演关键角色。在具有旅游资源条件优势的地区,通过以旅游业的要素配置需求和综合效益实现作为综合性规划的主线,将能确保对地方优势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充分发挥旅游业的带动作用,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和文化综合效益最大化。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多规合一”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为相关项目提供最为专业且完善的规划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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